1. 15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
“15天无理由退换货”是由好特好商城在全国首家推出的一项全面优质的顾客保障服务。用户在好特好商城购买商品后,从商品签收之时起15个自然日内(如有准确签收时间的,以该签收时间后的336小时为15天;如签收时间仅有日期的,以该日后的第二天零时为起算时间,满336小时为15天),符合15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条件,好特好商城将配合用户在短时间完成退换货的流程。
2. 以下商品不享受15天无理由退换货
a. 个人卫生相关商品,例如:剃须刀、卷发器、理发器、电动牙刷、电子血压计、足浴盆、按摩器、体温计等;
b. 香水、护肤品、化妆品、洗护用品、美妆美体类;
c. 厨卫类商品;
d. 服装,鞋帽,玩具,家具类商品;
e. 办公设备及其附件耗材;
f. 单价在200元(包括200元)以下,5000元(包括5000元)以上的商品无特殊说明不享受15天无理由退换货。
g. 团购商品不享受15天无理由退换货
3. 享受15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基本条件:
a. 退换商品应保持您收到商品时的原貌。
b. 保修卡等随货的书面材料没有填写和任何的污损,折叠。
c. 退换商品本身原包装应保持完整(物流外包装除外)。
4. 所退换的商品要求具有完整的外包装、原商品、附带商品、退换货原因说明、发票及商品售后凭证,如因客户原因无法提供,将可能导致无法进行退货,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,将会由客户承担。
5.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,不能享受好特好商城的15天无理由退换货承诺:
a. 商品曾被非正常使用,非正常条件下的储存;
b. 未按《使用说明书》的内容使用、维护、保管而导致故障或损坏;
c. 本人自行拆卸、改造商品;
d. 食物或者液体溅落导致的损坏;
e. 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故障或损坏;
f. 商品的正常磨损;
g. 退回商品的外包装不完整;
h. 退回商品的附带商品及所附资料不全;
i. 退回商品的发票或收据丢失、涂改或损坏;
j. 保修卡填写、超出质量保证期;
k. 商品并非由好特好商城提供
6. 如因客户误购、多购、或对商品不满意等原因,在商品本身性能完好,品相全新,相关附属配件齐全的前提下,客户可以申请退货。
7. 关于邮费及手续费
如果您收到商品15天内,因存在质量问题,需要办理退、换货,我们承担来回邮费,您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;如果不属于质量问题,而由于其他原因退货,退货需扣除邮寄费用以及5%的手续费。(退款流程请查看退款说明)
8. 订单中有特惠品,退货时,如不满足特惠品赠送条件,需将特惠品一同退回。如特惠品外包装不能恢复原状,则订单商品只换不退,如有不便,敬请谅解。
关于优惠套装的退货
由于套餐商品的优惠折扣是针对套餐而言,即要购买套餐的所有商品才能享受相应的折扣。因此,如果要对套餐其中的部分商品进行退货,则套餐不再存在,将默认为将此套餐的折扣算在退货商品上(不倒扣)。
例1:A(4000元)+B(300元) 套餐价4200元(优惠100元)。
单独退A,退款3900元;
单独退B,退款200元;
AB一起退,退款4200元;
例2:A(3000元)+ B(200元)+ C(100元) 套餐价3100元(优惠200元)
单独退A,退款2800元;
单独退B,退款0元;
单独退C,退款0元;
退A+B,退款3000元;
退A+C,退款2900元;
退B+C,退款100元;
退A+B+C,退款3100元。




